部門職能及職責
一、綜合管理部職責
1.做好中央和國家機關工委、民政部、市場監管總局等部門文件收發、運轉、歸檔工作;
2.協助秘書處領導做好協會日常行政管理工作,了解和掌握各部門工作動態,協調各部門之間的工作;
3.組織制定秘書處各項規章制度、工作計劃并負責組織實施、檢查及工作總結;
4.負責協會文件起草、編號、歸案等文件管理工作;
5.負責協會辦公用品、固定資產等國有資產管理工作;
6.負責協會的宣傳策劃工作、網站建設工作;
7.負責協會的精神文明建設、防火防盜工作;
8.負責協會共青團、婦女工作,負責協會大病和特困職工慰問和補助工作;
9.歸口管理協會秘書處外事工作,包括涉外活動的聯系、安排、辦理相關手續;負責與境外防偽組織、企業的日常聯系與信息交換,收集整理有關資料和信息;
10.會同協會有關部門開展行業對外合作;
11.協會領導交辦的事項。
二、防偽技術管理部(質量職責追溯研究中心)職責
1.負責組織開展防偽技術咨詢服務(防偽技術評審)工作;
2.開展防偽科技獎勵工作;
3.負責防偽專家的管理工作;
4.負責防偽領域科研項目的立項申報、組織實施和成果推廣工作;
5.組織開展防偽技術發展規劃及指南的編制工作;
6.參與防偽技術標準的制修訂;
7.完成協會質量追溯研究中心、知識產權保護和服務中心(擬建設)相關工作;
8.完成協會秘書處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三、防偽技術產品審查部(防偽技術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中心)職責
1.受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產品質量安全監督管理司的委托,開展防偽技術產品質量安全風險監測工作;
2.監測防偽技術產品的失能、失效,假冒狀況并向社會公告;
3.組織防偽技術論證(評定)工作;
4.跟蹤相關防偽產品的國家標準、行業標準及技術要求的變化,及時提出修訂、補充意見和建議;跟蹤、參與防偽技術標準的制修訂;
5.負責全國防偽技術產品質量安全及商品假冒風險監測點管理工作;
6.探索開展防偽技術產品相關認證工作;
7.完成協會秘書處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四、企業工作部(質量與誠信研究中心)職責
1.組織協會理事會等重大會議活動;
2.負責會員會籍管理、擬定會員管理制度、審核辦理入會、退會手續及會費收繳工作;
3.擬定分支機構管理辦法,負責分支機構的日常管理工作;
4.組織開展會員技術交流;
5.組織行業產品、技術展覽展示活動;
6.組織開展行業培訓活動;
7.組織開展行業信用建設,管理會員企業信用檔案,組織防偽企業參與質量誠信承諾活動,開展會員企業信用等級評價工作,加強會員企業信用信息共享和應用;建立健全行業自律機制,健全行業自律公約,制定行業職業道德準則,規范行業發展秩序;
8.完成協會秘書處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五、財務部職責
1.負責協會財務會計的日常核算和管理工作;
2.按照國家政策和規章制度要求,組織開展財務監督工作;
3.建立和完善協會內部各項財務管理制度;
4.組織編制協會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;
5.負責對協會分支機構財務的監督工作;
6.完成協會秘書處交辦的其他事項。
六、人事部職責
1.研究制定協會人事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并負責監督實施;
2.負責協會人員招聘、調配、工資福利、考核評價及教育培訓等工作。
七、標準工作部(全國防偽標準化技術委員會)職責
1.負責防偽國家標準的規劃工作;
2.負責防偽國家標準制訂項目推進與管理;
3.組織國家標準宣貫與培訓;
4.負責國家標準創新獎等獎項申報與推進;
5.承擔防偽標委會秘書處日常管理工作,秘書處有關文件收發、標準文本、資料的存檔和管理;
6.組織開展國內、國際防偽標準化學術研討、技術交流與歸口管理;
7.防偽標準化技術咨詢與服務;
8.負責(每年)向國標委提交書面的標委會年度工作總結匯報。